处罚决定如下: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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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违规行为如下:(一)2023年半年报少列报受限资金10亿元,多列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亿元2023年3月◆◆★■、4月份公司收到虚假贸易中的客户回款后◆◆■★,公司子公司扬州赛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郑州银行、建设银行存入四笔合计10亿元的6个月期定期存款,存入当天即分别为濮阳市聚恒商贸有限公司获取的近5亿元商业贷款和为广西臻旺科技有限公司■■★、广西登港贸易有限公司开具的5亿元汇票提供质押担保。公司2023年半年报未将上述定期存款计入受限资金,而在现金流量表中将之列报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第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第1-25条第二款第二项等相关规定。(二)公司治理不规范、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上述大额定期存款对外质押担保事项均未按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进行用印审批◆■,未见公章使用登记记录,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此外,2023年9月、10月,在缺少部分审批人员签字、审批程序不完整、不符合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况下◆■◆,公司子公司向上述虚假贸易中的供应商支付预付款合计10亿元■■◆★◆,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证券之星消息,7月23日*ST易连公开信息显示■◆★◆◆,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柏松、许轼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违规担保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